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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《河北省省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实施办法》的通知
发布日期:2023-10-26 浏览次数:

 

省直各部门:

为进一步加强我省省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,维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,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益,根据《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738号)、《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》(财政部令第36号)、《财政部关于修改<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>的决定》(财政部令第100号)和《政府会计准则》(财政部令第78号)的有关规定,我们制定了《河北省省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实施办法》



附件:330.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《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实施办法》的通知(冀财资〔2021〕156号).pdf

 

 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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