省属高等学校、中等职业学校,厅直属有关事业单位: 现将《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〈河北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管理办法〉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》(冀财资〔2023〕75 号)转发 给你们,请认真组织学习、培训工作,根据《河北省行政事业性 国有资产管理办法》进一步健全完善本单位资产管理内部控制制 度和责任制度,确保各项工作程序、过程合法合规,进一步规范国有资产管理。 附件:302.河北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《河北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》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(冀教后函〔2023〕111号).pdf |